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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11 [来源]:

阿坝师范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1 目的

实验教学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实验教学关于组织、管理、考核实验的教学工作。

3 职责

实验教学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组织进行。实验室管理员协助做好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实验教学文件、教材

4.1.1 实验教学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课开放性实验项目。

4.1.2 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验教学和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教学文件。各实验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中对大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课程实验的具体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备案后,在实验教学中严格执行。

4.1.3 实验教材建设是学校教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验教材的内容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补充新内容新知识,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实验课程必须有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4.2 实验教学管理

4.2.1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授课计划规定的内容﹑学时进行实验,不得随意变更。但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或教学改革的需要,实验内容确需变更的,由相关教研室组织教师对新的实验教学大纲进行论证,由学院审核备案。

4.2.2应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每学期的实验课程教学安排计划,并于教学任务书下达时将《实验课程教学安排计划》报实验实训中心;每门课开课一周前将《实验课程安排表》通知学生;每学期期末将《教学实验项目汇总表》报实验实训中心。

4.2.3 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课程的备课,撰写教案,积极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课前仪器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实验开始前,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实验过程中应认真负责、规范教学,主动巡视、随时指导,不得中途无故离岗;实验结束后填写《实验教学日志》,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实验教学要求的报告应退回令其重做。

4.2.4 实验指导教师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法的研究,积极探讨实验教学改革,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4.3 实验课管理

4.3.1 考勤制度

(1)实验课程是学生的必修课,不得免修;实验课程未做实验数达三分之一及以上且未按规定补做的学生,取消其实验课程的考核资格,必须重修。

(2)学生必须按时到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早退,未经老师批准不得中途离开。凡迟到者,实验指导老师应给予批评并适当扣分。 实验课迟到20分钟以上及无故缺席者视为旷课,本次实验以零分计。

(3)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实验室做实验的,应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因故请假经批准不能上实验课的学生,必须补做,补做的时间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安排,或在实验室开放时补做。

4.3.2 实验过程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爱护公物,正确操作仪器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有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或疏忽大意而导致实验仪器设备损坏或事故者,按照学院和实验室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院纪院规严肃处理。

(2)实验过程中,学生应听从教师和实验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独立操作完成整个实验过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严禁冒替、抄袭、伪造实验数据、擅自调换设备等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扣分或取消本次实验成绩。

(3)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始终保持桌面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做到文明、安全实验。

(4)学生应按指定方式整洁地记录原始数据。实验后,将用过的机器设备实验现场整理好,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4.3.3 实验报告

(1)每次实验后学生必须写出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并在规定时间交给实验指导教师。

(2)实验报告要求原始数据齐全、字迹工整、图表清晰、数据处理准确、分析问题简明扼要、表达清楚、语言通顺。

(3)实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本人本次实验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和提供抄袭均为作弊行为,应予严肃批评,本次实验以零分计。

4.4 实验教学资料管理

4.4.1 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学日志等实验教学资料由实验实训中心整理保存。

4.4.2 每学期期末,批改完的学生实验报告及实验成绩册由实验实训中心整理保存。

4.5 实验课考核

4.5.1 每次实验后,教师根据学生的考勤、回答问题、实验操作技能、实验态度、实验原始记录、实验结果、实验报告情况综合评定打分,并按规定填写实验成绩册。

4.5.2实验要将实验部分考核成绩参照实验学时在课程总学时中所占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具体方法按照该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执行。

5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学院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