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6 [来源]: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三大作风之一。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群团结,促进支部全体党员主动关心、密切联系群众。为此制定本制度:

1、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本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报学院党委。

6、接受学院党委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